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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 发布时间:2023-01-18 07:07 浏览次数:
国务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近日公布《助力中小微企业稳增长调结构强能力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提出15项具体举措,推动中小微企业实现高质量发展。其中明确,政府采购工程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的政策将延续到2023年底。
记者注意到,2022年5月30日,财政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要求,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在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竞争原则和统一质量标准的前提下,2022年下半年面向中小企业的预留份额由30%以上阶段性提高至40%以上。此次出台的《若干措施》明确,将政府采购工程面向中小企业的预留份额阶段性提高至40%以上政策延续到2023年底。这意味着在新的一年,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支持力度将持续加大。
据了解,《若干措施》针对中小微企业当前面临的生产经营困难,提出了进一步推动稳增长稳预期的7方面举措,从政策支持、融资促进、扩大需求、做好大宗原材料保供稳价、加强公共服务和舆论引导、强化合法权益保护等方面,通过延政策、增信贷、降成本、扩需求、强服务、保权益等多措并举,全面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信心。同时,针对中小微企业核心竞争力提升方面,提出了促进中小微企业调结构强能力的8方面举措。瞄准中小微企业转型升级中的重点环节,包括科技成果赋智提速、数字化赋能转型、质量标准品牌赋值提升、知识产权保护能力提高、人才资金支持等方面,通过健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体系,促进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通过深入实施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携手行动”,推动以大带小协同发展;通过实施“科技成果赋智中小企业”“数字化赋能中小企业”“质量标准品牌赋值中小企业”三个专项行动,帮助中小企业提升核心竞争力;通过优化中小企业职称评审工作、实施“校企双聘”制度等,加大人才兴企支持力度;通过充分发挥北京证券交易所、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国家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等作用,加大对优质中小企业直接融资支持。同时,在加强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促进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发展等方面,也提出了一系列具体的举措。
工信部中小企业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去年以来,受益于稳经济一揽子政策和接续措施的落地见效,中小微企业经济运行保持恢复和回稳态势。但当前我国经济恢复的基础尚不牢固,需求收缩、供给冲击、预期转弱三重压力仍然较大,中小微企业面临订单缺、成本高、回款慢、融资贵等问题,影响企业发展的信心和预期,稳增长面临较大挑战。同时,也应当看到,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既要做好帮扶、也要抓好发展,通过转型升级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进一步激发创新活力和发展动力,是中小微企业提质增效、提升抗风险能力的必然选择。根据上述情况,《若干措施》立足于“纾困和服务两手抓,调结构和强能力并行推”,提出上述15条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