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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002482373/2022-0546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公开日期: 2022-08-16
        发布单位: 省体育局
        统一编号:
        有效性:
        《关于全面推行基层体育委员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试行)》解读

        《关于全面推行基层体育委员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试行)》(浙体群〔2022〕213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于2022年8月8日印发,并将于2022年9月30日起正式实施。现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一)加强基层体育部门力量的需要。2019年,全省机关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后,基层体育部门力量相对薄弱。同时,随着对体育工作的日益重视,基层体育任务逐年增长,县(市、区)存在推进基层体育工作缺乏有效抓手现象,通过推行基层体育委员工作机制,让基层体育委员参与体育管理,协助基层体育部门、乡镇(街道)、村(社区)开展体育工作,能有效解决基层体育部门力量薄弱问题。

        (二)完善体育公共服务体系的需要。群众对健身的需求迅猛发展,在需求的层次上、类型上,较以往有很大不同,尤其是个性化的健身需求日益增多,且越来越追求科学化、品质化,健身已成为人们日常生活中促进沟通交流、放松心情、休闲娱乐的重要选择,对场地设施的要求也越来越高,更加注重智能化。通过建立基层体育委员机制,优选社会体育指导员、体育社会组织骨干、体育教师、健康生活指导员等组织能力、群众基础较好的人员担任基层体育委员,协助做好体育场地设施建设,组织全民健身赛事活动、开展科学健身指导,有效提升基层体育治理水平,完善体育公共服务体系。

        二、起草过程

        2021年2月,省体育局成立基层体育委员机制起草专项工作小组,先后赴天台县、台州市、温岭市实地调研基层体育委员工作开展情况,并组织专题研讨论证,形成《实施意见》初稿。经过25轮意见修改完善,形成《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向省体育局相关处室、各市、县(市、区)体育部门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在充分吸纳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最终形成《实施意见》送审稿。

        三、主要内容

        第一部分: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提升人民群众享有体育公共服务的幸福感、获得感为目的,全面推行基层体育委员工作机制,配齐建强基层体育工作队伍,助力现代社区建设,打通体育公共服务“最后一公里”。

        第二部分:基本原则

        突出全面推行基层体育委员工作机制要坚持三个方面的原则:一是要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二是坚持因地制宜,有序推进。三是坚持问题导向,精准施策。

        第三部分:主要目标

        2022年底前,县(市、区)全面推行基层体育委员工作机制,建立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基层体育委员网络体系。2025年,形成机制完善、治理有效、服务优化的基层体育委员工作体系。

        第四部分:主要任务

        一是明确县(市、区)体育部门、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基层体育委员组织构架。二是明确基层体育委员工作总站、工作分站等机构职能。三是明确基层体育委员定义和职责。四是明确数字化改革载体。

        第五部分:组织保障

        一是设区市、县(市区)体育部门,乡镇(街道)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基层体育委员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二是加强经费上的投入保障。三是强化宣传激励,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基层体育委员工作的良好氛围。

        四、几点说明

        一是突出组织保障。《实施意见》提出县(市、区)体育部门要积极争取政府的重视支持,协同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参与,制定清单式工作方案,力求取得成效。推进过程中要充分考虑城区和农村的区别,注重区域、人口、设施、需求等方面的协调,结合实际制定体育委员激励政策,激发基层体育委员队伍积极性。

        二是突出推行基层体育委员机制要与数字化结合。围绕省体育数字化改革部署,打造省级基层体育委员应用通用场景,各县(市、区)根据实际设立“委员之家”“体育服务超市”等个性化场景,及时感知群众运动健身的需求、诉求,实现“一键可享”健身技能指导、科学健身讲座、体育赛事信息等服务,提升基层体育委员工作效率。

        三是推进整体智治。基层体育委员要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和基层体育振兴工作,不断扩大基层体育供给,推动多员深度配合,实现乡风文明、治理有效、资源同享、服务同步、人才同育、社会共治的基层体育良好格局。


        政策原文链接:浙江省体育局关于印发《关于全面推行基层体育委员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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