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问题(编号4)(编号5)(编号6)整改销号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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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2023-02-08 11:0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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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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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的“宁波杭州湾新区以生态修复之名在十一塘区域实施近岸滩涂取土工程,严重破坏海域生态环境,十二塘围涂工程和建塘江围涂工程违法开展区域场地吹填平整工作”问题(编号4)、“宁波奉化波导长龙海岸工程防护堤坝堤身与基岩岸线生态红线完全重合,前堤护堤和堤脚已侵占蓝点马鲛鱼核心区,在批准范围外超采石料,超占林地”问题(编号5)、 “宁波慈溪一废弃矿区生态治理恢复工程破坏生态环境”问题(编号6)已完成整改,并通过现场核查验收。现将上述问题整改销号情况予以公告。 联系电话:中共浙江省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 0571-28869075。 披露问题基本情况 | 宁波杭州湾新区以生态修复之名在十一塘区域实施近岸滩涂取土工程,严重破坏海域生态环境,十二塘围涂工程和建塘江围涂工程违法开展区域场地吹填平整工作问题 | 整改目标 | 修复区域滩涂生态系统,提升区域海洋生态环境;牢固树立生态用海理念,规范用海项目的相关手续,确保用海行为合法合规。 | 整改措施 | 一是依法查处违法问题。对取土、吹填工程违法破坏海洋环境、未按规定开展建设项目环评、施工方法不当和海域使用违法违规等问题,依法依规进行查处。 二是推进实施生态修复。通过开挖潮沟营造自然恢复涂面条件,于2021年12月基本达到取土区原涂面高程。按照自然资源部备案通过的十二塘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处置方案要求,2022年10月底前完成项目施工招投标并开工建设,年内完成投资6850万元,修复提升十二塘区域生态环境。 三是规范涉海项目建设手续。涉海建设项目严格按照工程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办理立项、环评、用海等报批手续。 四是强化海洋环境执法。对其他涉海建设项目是否存在违法破坏海洋生态环境问题进行全面自查和全过程监管,并加强巡查监管,一经发现违法行为,立即查处整改。 | 整改成效 | 1.十一塘区域高滩区域恢复滩涂涂面高程,根据实际情况采取适当的人工干预措施。委托专业机构自然资源部海洋二所对区域生态修复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工作。 2.十二塘生态修复项目持续推进。根据国家长江办年中调研意见,调整总投资概算至5.18亿元。5个子项目目前已基本完成施工招投标工作。 3.全面核查涉海项目,实施项目开工联合审查报备制度,杜绝手续不全开工情况发生,督察以来,共报备开工项目16个,8月份备案项目0个;开展正常巡视巡查,杜绝违法问题再次发生。 |
披露问题基本情况 | 宁波奉化波导长龙海岸工程防护堤坝堤身与基岩岸线生态红线完全重合,前堤护堤和堤脚已侵占蓝点马鲛鱼核心区,在批准范围外超采石料,超占林地问题 | 整改目标 | 对违法违规问题依法依规查处到位,对破坏生态环境问题开展整治修复,加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力度。 | 整改措施 | 一是依法查处海洋生态环境违法问题。对违法破坏海洋环境和未按规定开展环境影响评价、未按建设项目环评进行建设等问题,依法依规进行查处。针对堤坝外落石破坏海洋环境、影响马鲛鱼产卵索饵问题,2022年3月1日前对堤坝外围海滩进行初步整治;开展工程对蓝点马鲛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专题环境影响评价,并针对评估情况于2022年12月底前采取必要的修复措施,改善项目附近海域的象山港蓝点马鲛鱼产卵、索饵条件。 二是加强马鲛鱼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管理。组织开展象山港蓝点马鲛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奉化段勘界立标工作,完善管理办法,强化管护措施,加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力度。 三是加强自然岸线保护管理。对受损的1.4公里海岸线,开展必要的整治修复。对不符合已报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生态保护红线评估调整方案的,按规定进行整改。 四是依法查处超采石料、超占林地问题。2022年2月底前,完成超占林地、毁坏林木和越界开采违法行为的查处工作,并依法追究责任。开展峰景湾至长龙山农村道路两侧毁坏林地的植树复绿,并按需补办林地使用许可手续。 | 整改成效 | 1.依法查处海洋生态环境违法问题。已于2022年7月18日对建设项目未批先建违法行为进行行政处罚,罚款66.3469万元;已于2022年1月组织水利施工单位对堤坝外围岸滩落石进行初步清理; 已完成《奉化区松岙镇长龙海岸工程对象山港蓝点马鲛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专题环境影响评价》编制,并通过专家评审;按照《奉化区松岙镇长龙海岸涉海整治方案技术论证专题》,细化形成《岸滩落石清理实施方案》,已完成海岸线向海一侧岸滩的落石清理;已于6月25日开展第一次增殖放流,放流大黄鱼36万尾、黑鲷30万尾,总计18万元。 2.加强马鲛鱼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管理。已完成象山港蓝点马鲛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奉化段勘界立标工作;截至8月底,出动执法人员1298人次,开展海上执法检查159次(其中夜间执法31次),“清港”行动14次,查获拆解“三无”船筏87艘,清理以地笼网和流刺网为主的违规网具1471顶、串网2万余米。 3.加强自然岸线保护管理。涉及1.4公里海岸线必要的整治修复措施已纳入《奉化区松岙镇长龙海岸涉海整治方案技术论证专题》统一实施,已完成海岸线向海一侧岸滩的落石清理;经对比,项目岸段在经自然资源部审定和省政府批准实施的2019年海岸线修测成果中为人工岸线,项目及附近海域在已报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的生态保护红线评估调整方案中不属于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已会同区生态环境分局联合出具了情况说明。 4.依法查处超采石料、超占林地问题。已于2021年10月、2022年1月以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和非法采矿罪对2名违法当事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破坏林地按分类施策要求,已开展补植复绿。道路北侧挡墙至岩壁基部3569平方米区域已完成挡墙施工、土方回填,完成种植夹竹桃、茶花、爬山虎4.8万余株;裸露岩壁全部完成挂网,25%岩壁正增挂主动防护网以提高岩壁稳定性,剩余岩壁已完成2轮喷播。道路南侧场地7万立方米及道路沿线2万立方米石渣已全部完成清运,植树复绿场地已平整完毕。 |
披露问题基本情况 | 宁波慈溪一废弃矿区生态治理恢复工程破坏生态环境问题 | 整改目标 | 按照《砂石行业绿色矿山建设规范》和《浙江省绿色矿山质量再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 年)》要求,高标准建设绿色矿山,高质量修复矿区生态环境。 | 整改措施 | 一是编制专项方案。2022年2月底前,深入排查矿区生态治理恢复工程存在问题,编制整改方案,由省自然资源厅审定后实施。矿山企业按照整改提升方案排出计划表,明确责任人,严格落实执行,形成闭环机制。 二是建设绿色矿山。2022年12月底前,按照绿色矿山建设标准和《浙江省绿色矿山质量再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着重从环境整治、治理复绿、视觉污染整治、三废处理、数字化建设、企业形象整治等6个方面着手,高标准完成绿色矿山建设。 三是加大监管力度。经核实,治理期内未发现违法开采等行为。后续将采取现场巡查、动态监管、矿产督察、24小时数字化监控监管等手段,执行最严格的监管标准,落实项目进度、实施进展和整改质量落实情况等专项督查制度。调查核实违法采矿问题,对违法问题依法依规顶格查处,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对以生态修复名义违法采矿牟利的,作为违法采矿依法依规处理。 四是强化安全生产。责令停止作业,对没有按照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建设,以及未经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投入生产的问题进行立案查处。 | 整改成效 | 1.编制专项方案。邀请省第一地质大队专家赴现场查勘,高标准编制整改提升方案,已于1月23日完成方案评审,2月23日完成专项整改提升方案编制,省自然资源厅已4月24日下达方案批复。 2.建设绿色矿山。在矿区运输道路两侧增加铁质栏板800米,增设办公区、生活区绿化面积200平方米,对部分排水沟进行维修疏通。持续推进硬化养护道路、沉淀池排水沟清淤整治等整改工作,修筑2个避险车道,增设20个交通标识,矿区大门增设电子显示屏、电子标语,生活区增设绿化面积100平方米,设置2个花坛。截至目前,已硬化道路3600平方米,在进场道路和生产加工场地设置围挡1800米,加工区石料加工机组和输送带正在实施封闭。对沉淀池、排水沟渠进行清淤整治,现场设置沉淀池以及排水循环系统示意图,提升项目区域环境面貌水平。 3.规范矿区施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会同市应急管理局、宁波生态环境局慈溪分局和属地政府每月至少一次对该矿区项目进度、实施进展和整改质量落实情况等开展专项督查,属地政府每周至少一次开展动态巡查,委派环保专员对矿区开展指导。同时,在监管内容中加入绿色矿山“再提升”“回头看”提出的整改要求。结合数字掌起项目建设,已将矿山监控线路接入掌起镇数字指挥室,实现24小时数字化监控监管。 4.强化安全生产。已于2022年3月对没有按照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建设,以及未经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投入生产的问题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目前重新编制的安全设施设计方案已经市应急管理局审批同意,正在按照方案要求推进安全设施建设。 5.推进生态修复。排定整改计划表,并督促矿山企业严格按计划落实整改。目前已完成边坡复绿25000平米,完成界外道路边坡喷播5000平方米。矿区顶部J11-J20隐患边坡排险工程已完成90%,矿区外围蒋家山废弃矿山生态治理工程已完成95%(月底可完成100%),茅山废弃矿山生态治理工程已完成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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