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民宗委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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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省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指导下,我委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对标对表奋力打造“重要窗口”和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主题主线,围绕建设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省、宗教中国化和宗教事务治理现代化示范省的工作目标,进一步提高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政治站位,持续深入推进全省民宗系统法治浙江建设,发挥全省民宗系统在浙江建设法治中国示范区中的积极作用。我委政策法规处被中宣部、司法部和全国普法办评为全国普法工作先进单位,宗教领域“十百千万”普法工程被省普法办评为第三批社会普法“六优”培育行动计划优秀普法项目。 一、提高政治站位,推进法治建设 (一)强化理论学习。今年委党组召开6次专题会议,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及关于法治浙江的重要论述和精神落实作为委领导班子学法用法的重要内容,并以推进“八五”普法工作为契机,在机关内掀起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和民族宗教法律法规的热潮。 (二)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委领导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认真贯彻落实省委推进法治浙江建设的决策部署,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以及《浙江省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办法》,将法治浙江建设纳入党组会重要议事日程。 (三)健全领导机制。成立省民宗委法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主任担任组长,全面领导部署推进全省民宗系统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成立了普法工作领导小组,研究部署落实日常普法工作,制定起草全省民宗系统“八五普法规划”。同时,我委领导将推进民族宗教事务法治化建设纳入年度述职内容。 (四)推进数字赋能与法治化融合。以数字赋能为牵引,提升全省民族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按照全省“最多跑一次”改革要求,建设浙江民宗办事系统,对接浙江政务服务网,实现民宗领域行政许可事项网上办。谋划开发“浙里宗教智治”应用场景,实现省市县三级纵向贯通使用,强化全省宗教领域风险防控能力,全面提升了宗教工作整体智治水平。省民宗委数字化工作荣获了全省改革突破铜奖。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规范法治建设各项工作 (一)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管理情况。严格落实《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的通知》和《关于全面推进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指导意见》,严格实施“三统一”管理制度,对规范性文件严格做好合法性审查工作,并按规定进行清理。今年为配合《宗教事务条例》《浙江省宗教事务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有效实施,我委制定了《浙江省宗教院校管理办法(试行)》《浙江省宗教教职人员管理实施办法》《浙江省宗教活动场所设立登记和注销管理办法(试行)》3件规范性文件,并做好合法性审查报备、制发和委网站公布和解释工作。 (二)重大行政决策情况。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文件要求,指导全省各级民宗部门特别是县级民宗部门制定并公布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对重大决策进行合法性审查,建立公平、公开、公正的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奖励机制。在日常工作中落实行政执法案卷管理制度、公示制度、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度、重大行政处罚案件集体讨论制度、重大决策程序规定、行政执法违法和错案责任追究制度、行政执法案卷归档评查制度等配套制度。今年,根据《浙江省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要求,组织相关单位和法律专家召开《浙江省宗教活动场所设立登记和注销管理办法(试行)》社会风险评估专题分析会,查找文件安全稳定风险点,制定并落实风险化解和控制措施。 (三)法治政府建设公开情况。每年在第一季度主动向省政府和中央部门报告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并在网站公开。近年来,我委没有发生主要负责人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并予以问责的情况,也没有发生依法行政方面的涉访涉诉和行政复议案件。 (四)落实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情况。2021年,我委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了浙江金道律师事务所作为法律顾问单位。明确考核履职机制,及时将信息录入登记,法律顾问全面参与我委规范性文件制定、重大决策讨论、合同审核等多项工作,收到良好效果。今年,我委按要求设立公职律师,并落实各项相关工作。 三、推进依法行政,营造法治氛围 (一)大力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按照“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标准,梳理权力事项项,实现政务服务事项100%在政务服务2.0平台受理。按要求做好监管工作,2021年,全省民宗领域开通掌上执法账号637人,掌上执法开通率为99.84%,掌上执法激活率100%,全省执法检查总次数3123次(双随机抽查次数1247次,专项检查次数471次,即时检查次数1404次),掌上执法检查次数3116次,掌上执法率99.77%。 (二)严格规范行政执法程序。我委根据要求,严格实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在政务服务网上公开本系统行政执法信息以及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依据、程序、监督方式和救济渠道等信息。按照《浙江省行政程序办法》要求,严格执行《浙江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行政执法公示办法》《浙江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浙江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重大行政执法法制审核办法》三项制度。按照执法要求推行执法音像记录,配备必要的执法记录仪等设备。 (三)行政执法公示情况。我委根据要求,严格实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在政务服务网上公开本系统行政执法信息以及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依据、程序、监督方式和救济渠道等信息,同时,要求我委执法人员在办理行政执法案件时要亮证执法,并按照规定出具行政执法文书。今年,我委机关没有发生行政处罚案件,全省各地共有行政处罚案件112件。 (四)认真做好许可事项梳理。严格落实行政许可法,贯彻落实国务院各部门证明事项取消和保留清单规定以及取消、下放和改变行政许可事项管理方式要求,进一步梳理许可事项。并按照国家公布的负面清单要求,及时在浙江政务服务网公布本部门审批事项目录和审批材料。今年,办理行行政许可事项27件,均按照要求在我委门户网站公开。 (五)全力推进学法普法工作。按照“八五”普法规划,做好年度普法工作,联合省普法办制定下发2021年“十百千万”普法工程方案,举办了“普法用法·五教同行”十百千万普法工程系列活动之“和谐宗教·法在心中”宗教法治面对面活动,组织评选 10个左右省级宗教普法示范点和 100个左右省级宗教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各级宗教部门、各宗教团体、场所每年举行普法活动5000场左右。 (六)积极创新工作载体。指导各地推进平安宗教活动场所创建和消防安全标准管理“百优争创”活动,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传作为其中一项重要内容,全年将完成100处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示范场所建设。贯彻落实《浙江省标准化条例》,总结试点经验,发布了《绍兴市宗教活动场所建设与管理规范》地方标准DB3306T041-2021,通过推进宗教事务管理标准化建设,进一步提升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 对标对表省委、省政府的工作要求和人民群众新期望新要求,我委法治政府建设还存在不少短板和问题:法治政府建设与数字化改革的融合度还有待提高,普法工作整体推进不够深入、不够全面。 2022年,全省民宗系统将将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紧扣我省“八五”普法规划和法治浙江工作要点,认真总结经验,查找不足,以更加开阔的思路、更加更加扎实的措施,推动全省民宗系统法治工作的迈上新的台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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