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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002482103/2021-00086 主题分类:
        公开日期: 2021-08-30 发布机构: 浙江省民宗委
        统一编号: 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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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2018年部门决算

        来源: 日期:2019-08-30 浏览: 字体:[ ]

        一、浙江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概况

        (一)部门职责

        1、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承担有关民族宗教行政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的具体起草工作。

        2、组织开展民族宗教问题的调查研究工作,提出有关民族宗教工作的政策建议。

        3、对有关民族宗教政策、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4、负责组织指导民族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

        5、指导、监督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建设和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贯彻实施,监督办理少数民族权益保障事宜。协调处理民族关系中的重大事项,维护社会稳定。

        6、协助组织人事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教育和使用工作。负责组织全省民族宗教工作队伍和有关人员的培训工作。

        7、负责拟订少数民族事业等专项规划,监督检查规划实施情况,参与拟订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相关领域的发展规划,促进建立和完善少数民族事业发展综合评价监测体系。推进实施民族事务服务体系和民族事务管理信息化建设。

        8、会同有关部门推进和协调经济发达地区与民族地区的对口支援。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民族地区的扶贫工作。参与协调民族地区科技发展、对口支援和经济技术合作等有关工作。

        9、研究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文化等社会事业方面的特殊问题并提出相关意见,配合有关部门处理相应事务。

        10、依法履行宗教事务管理职责,依法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和正常的宗教活动,维护宗教合法权益,促进宗教关系和谐。

        11、指导各地政府宗教事务部门依法履行管理职能,处理宗教事务的重大事件,防范利用宗教进行的非法、违法活动,抵御境外利用宗教进行的渗透活动。

        12、推动宗教界人士进行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拥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的自我教育,巩固和发展同宗教界的爱国统一战线。

        13、指导宗教团体依法依章开展活动,支持宗教团体加强自身建设,帮助宗教团体培养、教育宗教教职人员,办好宗教院校,搞好自身建设。办理宗教团体需由政府解决或协调的有关事务。

        14、组织协调民族宗教工作领域的对外交流活动。参与涉及民族宗教事务的对外宣传工作。负责宗教方面的外事归口管理工作。支持和帮助宗教界开展对外和对港澳台友好活动并办理有关事宜。

        15、承办佛教、道教、伊斯兰教、天主教、基督教等传统五大宗教以外的外来宗教、新兴宗教的管理事务,调查研究并提出政策建议。

        16、负责协调有关部门履行民族宗教工作相关职责。

        17、指导各地政府处理民族宗教方面的突发性事件和影响社会稳定的问题。

        18、承办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浙江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部门决算包括:浙江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本级决算和下属事业单位浙江省民族宗教研究服务中心决算。

        纳入浙江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浙江省民族宗教研究服务中心。

        二、浙江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

        三、浙江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支总计4,079.49万元,与2017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951.86万元,增长30.43%。主要原因是:增加一次性专项“民族宗教信息化建设”417.66万元与“浙江省第六届少数民族运动会”220万等。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3,983.17万元;包括财政拨款收入3,983.0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3,983.0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占收入合计100.00%;专户资金0万元,占收入合计0%;事业收入(不含专户资金)0万元,占收入合计0%;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其他收入0.08万元,占收入合计0.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3,834.9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56.36万元,占51.01%;项目支出1,878.58万元,占48.99%;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4,079.41万元,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951.87万元,增长30.44%。主要原因是:新增一次性项目“民族宗教信息化建设”417.66万元,“浙江省第六届少数民族运动会”220万。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834.9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2017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806.05万元,增长26.61%。主要原因是:新增一次性项目“民族宗教信息化建设”417.66万元,“浙江省第六届少数民族运动会”220万。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834.9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447.20万元,占89.89%;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0%;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0%;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0%;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72.74万元,占4.5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27.55万元,占0.72%;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0%;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占0%;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0%;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0%;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0%;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0%;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0%;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占0%;住房保障(类)支出187.41万元,占4.89%;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0%;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0%。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3883.5万元,支出决算为3,834.9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75%,主要原因是民族宗教信息化项目经费使用内容变更,及经费使用厉行节约。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民族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0万元,2018年决算为27.71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工作任务调整使用上年经费结余。

        (2)一般公共服务(类)民族事务(款)民族工作专项(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399万元,2018年决算为398.0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76%, 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单位加强经费管理厉行节约。

        (3)一般公共服务(类)民族事务(款)其他民族事务支出(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194万元,2018年决算为142.9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3.7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当年度项目未完成下年完成。

        (4)一般公共服务(类)宗教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1266.52万元,2018年决算为1305.7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10%, 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人员调入增加。

        (5)一般公共服务(类)宗教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264.96万元,2018年决算为241.8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1.28%, 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人员变动。

        (6)一般公共服务(类)宗教事务(款)其他宗教事务支出专项(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88.91万,2018年决算为81.4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1.56%, 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单位加强经费管理厉行节约。

        (7)一般公共服务(类)宗教事务(款)宗教工作专项(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905.18万,2018年决算为874.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5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单位加强经费管理厉行节约。

        (8)一般公共服务(类)宗教事务(款)一般行政事务管理(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447.66万,2018年决算为375.3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3.85%, 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民族宗教信息化专项经费中部分项目内容变更。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0万元,2018年决算为0.03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养老金汇缴清算调整。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122.93万元,2018年决算为123.3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35%, 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人员变动因素。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支出(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49.36万元,2018年决算为49.3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9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人员变动的养老金汇缴清算。

        (1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27.55万元,2018年决算为27.5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主要用于我单位按照国家政策为干部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用支出。

        (1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4.88万元,2018年决算为29.7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44.2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主要用于我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新增干部职工发放的购房补贴支出。

        (1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112.55万元,2018年决算为157.6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0.0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主要用于我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新增干部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956.3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455.2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付学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501.0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邮电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年初预算为0万元,2018年决算为0万元,2018年度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31.37万元,支出决算为30.10万元,完成预算的95.96%,2018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把费用支出。

        2.“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为23.75万元,占78.89%,与2017年度相比,减少0.88万元,下降3.56%,主要原因是严格按规定控制出访人数与次数;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4.00万元,占13.29%,与2017年度相比,增加0.61万元,增长18.04%,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工作调研任务;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35万元,占7.82%,与2017年度相比,减少0.39万元,下降14.16%,主要原因是严格按规定控制出访人数与次数。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年初预算数为24.63万元,支出决算为23.7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42%。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预算单位人员等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国际旅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规定控制出访人数与次数。

        其中,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本单位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2个;本单位全年因公出国(境)累计4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年初预算数为4.00万元,支出决算为4.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把费用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0辆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4.00万元,主要用于民族宗教工作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2018年度,本级及所属单位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年初预算数为2.74万元,支出决算为2.3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5.92%。主要用于接待境内外民族宗教界代表人士、全国少数民族模范代表团的接待支出;上级及兄弟省(市、区)来浙考察、交流接待支出;市、县(市)党委、政府、民族宗教界人士来我单位公务活动等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把费用支出。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国内公务接待26批次,累计263人次。

        外宾接待支出0万元。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2.35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境内外民族宗教界代表人士、全国少数民族模范代表团的接待支出;上级及兄弟省(市、区)来浙考察、交流接待支出;市、县(市)党委、政府、民族宗教界人士来我单位公务活动等支出。接待263人次,26批次。

        (九)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管理要求,浙江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组织开展了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涉及项目12个,涉及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1,878.58万元,占项目资金预算总额的100%。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浙江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在2018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及民族宗教信息系统运行维护的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民族团结进步工作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7分,自评结论为“好”。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19万元,执行数为115.88万元,完成预算的97.38%。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继续实施民族地区精准帮扶4年行动计划。作为计划子项目之一,精准开展贫困帮扶慰问工作,体现党委政府对少数民族群众的关心;二是继续扶持民族地区产业发展。在浙洽会、农博会、森博会等重要展会分别设置“民族风情馆”,并组织不少于50家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企业(产业合作社)参展,助推民族地区产业发展为民族地区企业发展壮大;三是继续支持民族文化传承创新,组织开展全省“三月三”畲族风情旅游节,支持少数民族知识分子联谊会开展调研、考察和联谊活动,组织联谊会会员走基层宣讲民族政策,支持省畲族文化研究会开展调研、考察和联谊活动,并完成调研课题2项;四是推进城市民族工作服务管理,慰问内地班学生,助力民族干部培养。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少数民族低收入困难群众总体数量比较多,预算的覆盖面受众较小,少数民族民族经济发展应该加强发展经济造血功能;二是两个少数民族社团的工作还要加强。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增加预算投入加强做好民族工作的力度,体现党和政府对少数民族群众的关怀;二是提高预算绩效,把推动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发展作为民族工作的抓手与着力点。

        项目预算绩效管理表

        指标类别                

        指标名称                

        指标值                

        目标完成                

        情况                

        权重                

        自评分                

        产出指标                

        个性指标(在指标值栏内描述指标名称及指标值)                

        50家以上少数民族企业参展。组织联谊会会员走基层宣讲民族政策2次送服务下乡2次。委托畲研会完成学术研讨。                

        组织民族地区参加省农博会及义乌国际森林博览会。                

        20.00                

        20.00                

        产出指标                

        个性指标(在指标值栏内描述指标名称及指标值)                

        慰问200户少数民族贫困户,完成会畲族风情文化节,慰问不少于100位内地班学生。                

        慰问楼 260户少数民族困难户。                

        30.00                

        30.00                

        效益指标                

        个性指标(在指标值栏内描述指标名称及指标值)                

        改善困难群众生活,体现党和政府关怀,助推民族地区产业发展为民族地区企业发展壮大提供平台与窗口。                

        慰问少数民族困难群众,组织民族地区参加省农博会及义乌国际森林产品博览会。                

        20.00                

        20.00                

        效益指标                

        个性指标(在指标值栏内描述指标名称及指标值)                

        强化联谊会、畲研会自身建设,促进其在民族团结、弘扬畲族文化中发挥更大作用。                

        委托浙江省少数民族知识分子联谊会、浙江省畲族文化研究会开展了相关工作。                

        10.00                

        10.00                

        效益指标                

        个性指标(在指标值栏内描述指标名称及指标值)                

        展示畲族优秀文化,树立浙江畲族文化品牌。资助内地班困难学生学业,体现党和政府关怀,增进民族认同。                

        开展了“三月三”畲族文化活动。                

        20.00                

        17.00                

        民族宗教信息系统运行维护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自评结论为“好”。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0万元,执行数为3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通过运维项目的实施,做好宗教信息管理系统、民宗委门户网站、民宗委移动门户APP等系统软件的升级维护,确保了我委门户网站及信息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促进现有系统的提升和优化,减少重复支出,充分发挥了现有信息化系统的效能。

           项目预算绩效管理表

        指标类别                

        指标名称                

        指标值                

        目标完成情况                

        权重                

        自评分                

        效益指标                

        个性指标(在指标值栏内描述指标名称及指标值)                

        确保系统安全稳定运行                

        门户网站及信息系统运行稳定,促进现有系统的提升和优化。                

        50.00                

        50.00                

        产出指标                

        (硬)件维护数量                

        保做好门网站、移动APP门户、信息系统维护                

        完成门户网站、宗教信息管理系统二次开发,完成了移动门户APP升级维护。                

        50.00                

        50.00                

        3.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无。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51.11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40.27万元,下降8.2%,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把费用支出。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9.0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19.06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9.6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33.28%。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浙江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本级及所属各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事业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教育收费。

        3.专户资金:指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等资金。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不含专户资金)”、“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不含专户资金)”“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7.年初结转和结余:指预算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10.项目支出:指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3.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4.一般公共服务(类)民族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我单位民族事务管理方面的基本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务(类)民族事务(款)民族工作专项(项):指我单位民族事务管理方面的专项支出。

        16.一般公共服务(类)民族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我单位下属事业单位(浙江省民族宗教研究服务中心)的民族事务研究服务方面的基本支出。

        17.一般公共服务(类)宗教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我单位宗教事务管理方面的基本支出。

        18.一般公共服务(类)宗教事务(款)宗教工作专项(项):指我单位宗教事务管理方面的专项支出。

        19.一般公共服务(类)宗教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我单位宗教事务管理方面未单独设置顶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20.一般公共服务(类)宗教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我单位下属事业单位(浙江省民族宗教研究服务中心)的宗教事务研究方面的基本支出。

        2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费支出。

        2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2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2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5.农林水(扶贫)其他(款)扶贫支出(项):指我单位对少数民族贫困地区扶贫补助。

        25.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指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补贴。


        浙江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2018年决算.xls

        浙江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2018年度决算公开.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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