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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省慈善事业引导资金管理办法(试行)》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2-12-08 15:41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省财政厅

        根据《365上分客服微信号_365现金app下载_bst365体育娱乐平台办公厅关于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政策解读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省财政厅、省民政厅联合制定的《浙江省慈善事业引导资金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发挥第三次分配的作用,发展慈善事业,是扎实推动共同富裕的重要途径。《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实施方案(2021—2025年)》提出“完善慈善褒奖制度。完善有利于慈善组织持续健康发展的体制机制,大力发展枢纽型、资助型、行业性公益慈善组织”。近年来,我省慈善事业发展迅速,慈善文化得到了弘扬和发展,慈善意识逐步深入人心,全社会支持慈善、参与慈善的氛围不断增强。我省的慈善组织数量不断增加,慈善捐赠资金规模不断扩大,志愿服务队伍发展迅速,慈善服务能力逐步增强。但还存在着不少的困难和问题,我省慈善组织的实力总体不强,慈善专业人才缺乏,区域发展不平衡,整体社会的参与意识还不强,支持政策还不够完善。为此,需要探索构建支持慈善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体系,促进全省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引导和激励慈善组织做强、做优、做大公益慈善活动,推进慈善环境营造,弘扬慈善文化,增加慈善行业和慈善活动的透明度和公信力。2022年,省级财政设立了慈善事业引导资金。为规范引导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在充分调研、多方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本《办法》。

        二、制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

        4.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实施方案(2021—2025年)》;

        5.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365上分客服微信号_365现金app下载_bst365体育娱乐平台办公厅《关于发挥慈善作用推进共同富裕先行的若干意见》

        三、适用范围及对象

        本《办法》的适用范围及对象为相关省级部门、各市、县(市、区)财政局、民政局(不含宁波所属市县),经浙江省各级民政部门依法登记认定的慈善组织以及高校、智库、社会组织等。

        三、主要内容

        本《办法》具体包括:总体要求,支持方向,评定程序,管理与监督等四方面内容。主要内容如下:

        (一)总体要求。定义专项资金概念,规定专项资金实施期限,明确“示范引导、公开透明、绩效导向”的资金使用管理原则,确保资金使用规范和安全高效。

        (二)支持方向 。慈善事业引导资金用于支持市、县(市、区)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慈善组织激励、慈善环境营造等三个方面,申报引导资金的慈善组织应当具备六个条件,在两年内有产生不良社会影响的行为的慈善组织不予支持。

        (三)评定程序。规定了资料核查、组织评定、结果公示、实施奖励四个评定环节,明确按照高质量发展地区、最佳慈善组织、最佳参与项目三类进行评定,并规定了相应的评定内容。

        (四)管理与监督。对引导资金的拨付、使用管理、绩效评价等环节提出明确要求。

        五、文件术语释义  

        慈善组织,是指依法成立、符合《慈善法》规定,以面向社会开展慈善活动为宗旨的非营利性组织。

        六、解读机关和联系方式

        《办法》由省财政厅会同省民政厅解读,具体联系处室:

        省财政厅社保处,电话:0571-8706578;

        省民政厅社会工作和慈善事业促进处:电话:0571-87050227。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民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慈善事业引导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