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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 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办公室关于公布浙江省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名单(第三批)的通知
        • 日期:2023-02-07 15:14
        • 来源:省教育厅
        • 来源:浙江省教育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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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市、县(市、区)教育局、文化和旅游局: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等10部门关于推进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的实施意见》(浙教基〔2018〕67号)、《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 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第三批浙江省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22〕298号)要求,在各设区市教育、文化和旅游部门共同推荐及省级有关部门推荐基础上,经省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初审、专家评审、综合评定,认定杭州千岛湖红色研学实践教育基地等76家基地为浙江省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第三批)。现予以公布。

        中小学生研学旅行是由教育部门和学校有计划地组织安排和指导推动,以培养学生生活技能、集体观念、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目标,主要通过学校组织的集体旅行或家庭亲子旅行、安排在外食宿等方式开展的研究性学习和旅行体验相结合的校外实践教育活动。研学实践教育基地是学生研学旅行过程中开展研究性学习的主要场所。我省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的认定和管理实行“准入条件前置、特殊要件审查、分级公布监管、不符摘牌退出”的机制。

        各省级基地单位要严格遵守有关规定,通过网站、公众微信号等途径主动公布、及时更新开放接待时间、开放内容、咨询电话、投诉电话及邮箱等基本信息,提供优质服务,方便各方监督;要积极培育一批专业精干的研学指导教师队伍,开发一批育人效果突出的研学实践活动课程,打造一批具有影响力的研学实践精品线路,不断提升基地的专业化水平、保障能力和服务品质。

        省级有关基地的主管部门和各市、县(市、区)教育、文化和旅游部门要高度重视,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推荐、谁负责”的原则,全面履行监督管理责任,切实建立一套管理规范、责任清晰、安全保障的研学旅行工作机制。各地各中小学校要充分利用省级基地资源,组织中小学生开展丰富多彩的研学旅行活动,着力增强中小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省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由省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授牌,具体由省教育技术中心落实。省级基地如果出现《浙江省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营地、基地申报认定和管理细则》所列的7种不符合或违规情况之一的,经核查确认后,予以摘牌处理。

        省级基地违规情况投诉举报电话:0571-87024158、0571-85212029;电子邮箱:2001057@qq.com。

        附件:浙江省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名单(第三批).docx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         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办公室

        2023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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