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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日期: 2023-01-28 17:35
        • 来源: 省农业农村厅
        • 浏览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等规定要求编制本报告。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2年,省农业农村厅始终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围绕农业农村工作重点及农民群众关注关切,持续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主动回应社会关切,进一步提升政策发布、解读、回应质量,政务公开的质量和实效不断提升。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2年,紧紧围绕农民群众关注的重大政策和农产品增产保供、农业安全生产等重点领域,切实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公开发布2021年度部门决算和2022年部门预算,以及农业农村重特大事故预警信息和安全提示,按规定公布厅干部人事任免、选拔招录、职称评定等信息。按期公布重大行政决策清单和网站工作年度报表。围绕打造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农村疫情防控等主题参与新闻发布会或新闻发布活动5次,厅领导接受媒体采访18次并全部在线播出。厅门户网站主动发布信息4481条,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1117条,微博发布信息350条,抖音发布信息105条。公开发布建议提案办理结果125件。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严格执行依申请公开程序规范,做好与申请人沟通和答复的合法性审核,确保答复内容准确合法、形式严谨规范。2022年共受理有效依申请公开64件,办结61件,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3件;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被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严格落实拟公开的政府信息审核、发布和更新机制,并由专人负责信息审核和发布,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规范管理。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专栏管理,对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有效性进行核对调整。2022年废止行政规范性文件5件,制发行政规范性文件29件,并同步发布政策解读。

        (四)平台建设情况。

        加强网站运行情况统计、监测、分析,完善严重错别字、涉密和敏感信息发布前监测提醒等功能,杜绝错链、断链和内容混杂。抓好微信公众号、“浙农号”等宣传阵地建设,提升传播能力。做好政务新媒体信息内容专项整治。完善厅网络安全管理实施细则等规范制度,建立网络安全负面清单,压实压紧安全责任。

        (五)监督保障情况。

        印发《浙江省农业农村厅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制定政务公开重点任务清单,并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对厅各单位年度绩效目标考核。开展经常性检查与重点专项检查,定期开展“回头看”工作,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29

        5

        18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82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9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90.56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64

        0

        0

        0

        0

        0

        6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4

        0

        0

        0

        0

        0

        2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6

        0

        0

        0

        0

        0

        6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

        0

        0

        0

        0

        0

        1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3

        0

        0

        0

        0

        0

        33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64

        0

        0

        0

        0

        0

        6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3

        0

        0

        0

        0

        0

        3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1

        1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厅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对照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化、标准化的要求仍存在一些不足,如主动公开形式有待进一步创新,政策解读形式有待进一步丰富,平台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等。下一步,我厅将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省第十五次党代会精神,进一步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浙江省政务公开五年行动计划(2021—2025年)》和省政府办公厅有关工作部署,继续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创新方式方法,强化制度建设和平台建设,全面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和实效。

        (一)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制度机制。进一步完善厅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评估、监督检查评议、培训宣传等工作制度,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定期对政务公开情况、网站、新媒体进行检查,视情开展第三方评估,及时通报存在的问题,督促落实整改措施。进一步扩展政务公开内容,深入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二)进一步加强主动公开和政策解读。加强对农业“双强”、共同富裕、重要农产品生产保供等重大政策、重要文件的解读,特别是对重要政策的制定背景、实施范围、重点内容、法律依据和制定过程等进行全方位公开解读。多采用“一图读懂”、音频视频等新媒体产品,多采用政策简明问答、生动案例、客观数据、直观图表等方式解读,增强解读回应的可读性、传播力。

        (三)进一步规范平台建设。拓宽信息宣传渠道,充分发挥厅门户网站、政务微博微信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平台传播作用,提高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知晓度和参与度。进一步完善信息报送制度、细化审核流程,深入实施信息发布全链闭环管理,确保发布的信息表述规范、内容准确。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度,我厅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规定执行,未产生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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