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482904/2022-784703 | 主题分类: | 政务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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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省经信厅 | 成文日期: | 2022-07-04 |
索引号: | 002482904/2022-7847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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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 政务公开 |
发布机构: | 省经信厅 |
公开日期: | 2022-07-04 2022-07-04 |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第68号提案的答复 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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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公党省委会: 贵单位在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上提出的第68号提案《关于加快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建议》收悉,十分感谢你们对我省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关心和支持,你们提出的三条推进“小巨人”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建议很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我厅高度重视,组织有关职能处室进行专题调研,与省科技厅、省统计局、省市场监管局协商,现答复如下: 一、我省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基本情况 我省一直高度重视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工作。目前,全省共培育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达到470家,企业数量居全国第一。“小巨人”企业是我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群体中的中坚力量,整体运行情况优于平均规上企业,对促进经济平稳运行起着压舱石的作用,在补链强链中发挥着关键作用,推动浙江经济高质量发展示范引领作用明显。2021年我省“小巨人”企业的利润率为12.8%,是全省规上工业平均利润率(7.4%)的1.7倍,80%左右的企业主导产品在全省细分领域排名首位。2021年,“小巨人”企业研发费用96.29 亿元,同比增长27.8 %;研发投入占比为5.26%,高于全省规上工业企业平均值。截至2021年底,全省(不含宁波)有76家“小巨人”企业承担过或参与过省级重点研发计划项目,不少企业通过攻关取得一批进口替代成果和“杀手锏”技术,逐步成长为隐形冠军、单项冠军。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培育“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重要指示精神,今年省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大力培育促进“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到2025年培育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1000家的目标,提出了加大创新支持力度、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加大人才支持力度、加大质量品牌建设力度等十项任务和举措,进一步加大对“小巨人”企业的扶持力度,为我省“小巨人”企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政策支持。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省将全面贯彻落实《关于大力培育促进“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各单位责任分工和2022年重点任务,推进8项培育促进“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配套政策文件年内出台。主要工作举措有: (一)鼓励“小巨人”企业积极参与创新研发。针对提案提出的“积极融入国家科技计划,提升创新性”建议,省科技厅将继续加大对专精特新企业研发攻关支持力度。一是编制产业创新链技术路线图(五色图)。针对我省标志性产业链,以数字化改革为抓手,借助人工智能手段,利用OpenKS知识计算引擎和SuperMind认知计算平台,开发和迭代完善数字安防等12条产业创新链技术路线图(五色图)。二是组织实施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面向“专精特新”企业广泛征集关键技术攻关需求,迭代更新产业创新链技术路线图(五色图)并凝练“风险清单”,对标部署省“尖兵、领雁”研发攻关计划项目,推行“揭榜挂帅”“赛马制”等攻关模式,支持“专精特新”企业联合优势创新力量组建创新联合体开展协同攻关。三是加强与科技部等国家部委的对接。积极推荐“专精特新”企业申报争取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或重点专项。恳请国家支持更多的浙江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牵头承担或参与国家重大科技攻关项目,在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中贡献浙江力量。四是支持“专精特新”企业研发国际化。鼓励企业通过并购或自建方式在海外设立研发机构,研发投入总金额高于1000万元的,按核定研发投入的5%给予最高不超过5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二)推进“小巨人”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推动企业高质量创造、高标准保护、高效益运用。一是推动“专精特新”企业专利高质量创造。研究和推广宁波等地培育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经验做法,集成利用专精特新企业的知识产权创造优势,提高专利质量与效益;建立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数据库和信息发布平台,提升专精特新企业的发明专利质量,实现量质并举。二是优化“专精特新”企业知识产权快保护。指导各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快速维权中心加强与“专精特新”企业对接,支持企业通过优先审查、快速审查渠道递交专利申请。面向“专精特新”企业开放知识产权侵权纠纷检验鉴定绿色通道服务,提升企业纠纷应对能力。三是强化“专精特新”企业知识产权严保护。开展“雷霆”系列专项行动,严厉查处侵犯“专精特新”企业商标、专利等知识产权的违法行为。健全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和纠纷调解体系,组织专精特新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宣传培训。四是加强“专精特新”企业海外维权应对指导。加强国家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中心地方分中心建设,适时发布海外知识产权信息,为“专精特新”企业“走出去”参与国际竞争提供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服务。 (三)加大对“小巨人”企业要素保障力度。一是落实资源要素差别化配置政策,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新增投资项目,优先纳入省重大产业项目库,按规定给予用地、排放指标等要素保障。在新增计划指标、批而未供土地、存量建设用地安排上向“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倾斜。积极保障“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项目用能。力争打造一批“专精特新”特色园区。二是制定并出台《关于推进细分行业中小企业数字化改造的行动方案》,引导“小巨人”企业加快建设一批“未来工厂”、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引导“小巨人”企业加快“5G+工业互联网”建设应用,将研发设计、经营管理、生产制造等核心业务系统向云端迁移。支持“小巨人”企业参与行业产业大脑建设应用。三是继续加强培育监测工作。在现有每季度“小巨人”企业运行统计分析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深化统计分析工作。将季度运行监测分析调整为月度分析,并加强国家、省、市、县和部门间数据贯通共享,对“小巨人”企业进行分行业、分地区多维度的深入分析,形成专题报告和年度运行报告报省政府,为各级政府和部门决策提供依据。 再次感谢你们对我省“小巨人”企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希望一如既往地支持我省“小巨人”企业发展。 联系人:中小企业与民营经济发展处 罗仁宏 电 话:0571-87056915,传 真:0571-87058111 邮 编:310007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2022年7月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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