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482904/2022-784702 | 主题分类: | 政务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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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省经信厅 | 成文日期: | 2022-06-24 |
索引号: | 002482904/2022-7847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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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 政务公开 |
发布机构: | 省经信厅 |
公开日期: | 2022-06-24 2022-06-24 |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第76号提案的答复 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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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公党界别组: 你们在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上提出的第76号提案《关于加快数字“新基建”体系建设的建议》已收悉,我厅会同省委网信办、省发展改革委、省公安厅、省自然资源厅、省建设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大数据局、省通信管理局等部门做了认真研究,现就有关建议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强政策协同。我省高度重视数字基础设施发展顶层设计和政策协同。近年来,省经信厅联合有关部门印发了《浙江省数字基础设施发展“十四五”规划》《浙江省北斗产业发展“十四五”规划》《浙江省通信业发展“十四五”规划》《浙江省加快5G发展行动计划(2020-2022年)》《浙江省数据中心布局方案(2020-2025年)》等规划和政策文件,编制发布了全省90个县(市、区)5G站址规划,与国土空间规划和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做了衔接,统筹推进全省数字基础设施建设。编制新基建年度重点项目清单,将重点数字基础设施纳入《浙江省“4+1”重大项目建设计划年度实施计划项目表》,统筹协调土地、能源、资金等要素资源,推动项目签约、落地、投产、达产。为优化发展环境,省经信厅联合多部门在全省开展“5G一件事改革”,制定实施《浙江省5G基站建设“一件事”集成改革实施方案》;为帮扶企业减负,经信、能源和电力部门协同,在全省推进电力设施和5G站址同步网格化规划,推动移动基站转供电改直供电,推动管道和杆塔资源共享,推进全省11个设区市5G基站用电打包参与电力市场直接交易等。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加强部门协同,持续抓好已有各项政策的贯彻实施,同时,认真研究未来发展形势,不断完善各项政策措施,优化发展环境,体系化推进我省数字基础设施发展,有力支撑全省数字化改革、数字经济发展和数字浙江建设。 二、关于强化应用示范。以应用促发展始终是我省数字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着力点和发展路径之一。2019年至2021年,省经信厅连续三年指导编制了《浙江省5G创新应用项目案例集(年度)》,共收录800多个典型应用案例,分发给省级相关部门及市、县行业管理部门和浙江省5G产业联盟270多家会员单位学习交流。连续组织五届“浙江省5G绽放杯应用大赛”,组织省内产业园区和多类投资机构全程参与项目评比和考察,对有前景的项目落地建设合力给予多种资源支持。积极组织企业申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信部、科技部等各类应用示范项目,争取各类政策支持,通过示范项目建设,以点带面推动我省数字基础设施发展。 下一步,我们将聚焦重点任务,在丰富示范应用“样本库”的同时,深入挖掘地方的典型经验做法,在疫情防控允许的情况下,适时组织现场交流会、工作研讨会,做好经验推广,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推动形成支持数字基础设施发展的良好氛围和环境。 三、关于加强投融资模式探索。基础设施建设领域多,部分项目投资规模比较大,需要充分拓展投融资途径,保证基础设施建设的资金投入。近年来,我省在投融资模式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开展的主要工作有:一是推动符合条件的企业上市融资。深入实施“凤凰行动”计划,抢抓资本市场全面推进注册制改革契机,推动符合条件的新基建企业在资本市场上市融资,积极发挥政府产业基金引导作用,撬动天使基金、风险投资基金等社会资本参与新一代信息技术等产业股改培育,2021年,我省与数字基础设施关联上市企业达10余家。二是积极推动公募REITs落地。为进一步拓宽投融资渠道,有效盘活存量资产,在中国证监会大力支持下,我省纳入首批基础设施公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信息网络设施纳入试点范围。三是鼓励金融机构创新产品服务。针对数字型企业特点,鼓励金融机构加快科创金融产品和模式创新,探索推进对基础研究、原始创新的长周期金融支持;针对初创期企业,完善“创新贷”“人才贷”“人才险”配套服务;针对成长期、成熟期企业,扩大信用贷款和知识产权质押、股权质押等“信用类科技贷”业务规模。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加强投融资模式探索。一是继续加强直接融资服务,加快推进“浙里企业上市集成服务(凤凰丹穴)应用”系统建设并在全省推广,鼓励各地进一步完善相关支持政策,出台相应扶持激励措施,持续推动符合条件的涉及数字基础设施建设企业进入资本市场。二是依托我省数字产业发展特色优势,积极对接证监会和交易所,聚焦合法合规、权属清晰、效益优良和兼具稳定成长性的数字基础设施行业,筛选优质项目纳入后备资源库,推进项目发行公募REITs。三是持续提升金融服务能力,在风险可控、商业自愿前提下,鼓励银行与外部投资机构深化合作,积极探索多样化的金融服务模式。深化知识产权质押登记线上办理试点,推动数字领域金融产品扩面增量。支持符合条件的数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申请省产业基金。 四、关于加强网络安全和数据安全。近年来,我省网络安全和数据安全面临严峻形势,网信、公安、大数据、通信、经信等相关职能部门通力协作,开展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确保了我省网络和数据安全有效管控。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采取有力措施,加强网络安全和数据安全。一是完成省级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识别认定和安全规划制定。建立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全息档案,组织开展网络安全和数据安全专项排查,落实等级保护制度,提升网络安全应急处置能力和水平。二是强化常态化网络监测。加强源头管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浙江省公共数据条例》等有关规定,督促指导网络运营者和大数据企业等严格落实网络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信息安全保障措施,依法加大对严重危害网络安全和数据安全犯罪的打击力度。三是加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筑牢技术防护屏障。建立和完善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倒逼、引领、替代、转化”四张清单机制,布局数字技术重大科技攻关项目,持续组织开展“卡脖子”问题和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加快进口替代成果转换和应用,抓好产业链的强链、延链、补链、固链工作,提高国产信息技术和设备能力。培育发展一批5G、数据中心、卫星通信、量子通信等领域的骨干企业,打造若干个具有国际影响力的细分领域产业集群,夯实数字基础设施发展基石。 感谢对我省数字基础设施发展的关心和支持,希望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联系人:云计算处与大数据产业处 陈越峰 电 话:0571-87058207,传 真:0571-87058111 邮 编:310007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2022年6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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