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482904/2022-784648 | 主题分类: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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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省经信厅 | 成文日期: | 2022-07-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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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省经信厅 |
公开日期: | 2022-07-06 2022-07-06 |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省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舟4号建议的答复 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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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达、邵雷、周国岭、杨永明、张明超、练国平、吴静雅、余雄伟、戴灵芝、李玮玮、管志强、刘优飞代表: 你们在省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加大船舶工业支持力度的建议》(舟4号)收悉,非常感谢您对船舶工业的关心和支持。您的建议深入分析了当前我省船舶工业实现高质量发展仍面临的较为突出且亟待缓解的问题,政策建议很有针对性,为我们改进工作,谋划制订船舶工业发展政策提供了参考。经商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人力社保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应急管理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人行杭州中心支行、浙江银保监局等部门,作出如下答复: 一、已开展的相关工作情况 近年来,我省船舶工业呈现出产业集中度提高、产品结构持续优化、绿色修船业绩突出等特点,但仍存在创新能力不强、盈力能力不强、融资困难等问题。为推进船舶工业发展,我们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开展的主要工作情况如下: (一)强化信贷政策支持,稳定造船企业融资预期。“一行两局”引导金融机构加大海洋经济支持,落实差异化信贷政策,实施分期还款、延长期限、利率优惠等措施。舟山市一直将银行机构支持船舶工业的有关情况纳入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考核评价,从政策层面协调督促银行机构稳定造船企业授信。2018年以来舟山市金融办、人行舟山支行一直将金融支持船舶行业转型脱困作为年度重点工作,切实落实“不压贷”“不抽贷”政策,维持重点造船企业授信融资基本稳定,积极推动银行机构通过稳定存量融资、调整计息周期、维持贷款五级分类不下调等多种方式帮扶重点民营造船企业稳定生产经营。 (二)创新海洋金融产品,大力发展船舶融资租赁业务。推广船舶金融、港航物流融资、产业链融资等新型融资模式;发行全省首单蓝色债券,助推企业直接融资;创新基于海域使用权、在建船舶、存货仓单等抵质押贷款;通过船舶出口卖方信贷、沿江沿海船舶贷款、内销远洋船舶贷款等信贷产品积极支持船舶企业出口;推动融资租赁公司发展以船舶为核心的海洋租赁业务,拓展航运、油气、国际海事服务基地、新能源等海洋产业链;支持创新厂商租赁模式、“在建期融资+租赁”模式,大力支持海洋经济产业发展。去年前三季度累计向航运企业投放15亿元,支持船舶规模近45万载重吨。 (三)发挥政银企合力,推动重点民营船企保函开立。针对保函诉求,积极开展帮扶,持续搭好政银企三方对接平台,多次组织专题座谈会,出具专题会议纪要,为相关银行机构向其总行争取保函开立政策提供支持依据,协调商业银行总行与长宏国际、扬帆集团等船企面对面对接需求,推动重点造船企业争取其母公司支持。通过综合施策,多方探索路径,并持续跟踪回访保函开立情况,舟山市重点民营造船企业保函开立取得积极进展。截至2021年末,华夏银行舟山分行已为长宏国际新增综合授信4亿元,新开立2艘船舶保函8143万元,保证金比例放宽至20%;绍兴银行舟山分行与扬帆集团达成保函意向授信1.2亿元;浙银租赁落地船舶租赁业务7亿元。 (四)深入开展调研服务,优化助企纾困金融支持。加大对生产经营暂时面临困难但产品有市场、项目有前景、技术有竞争力的涉海企业帮扶。人行舟山支行联合两区两县政府开展“行府合作”,签订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战略合作机制协议,将重点造船企业帮扶纾困列为工作重点。2021年以来,金融机构开展“百地千名行长进民企送服务”等活动,给予民营造船企业新增贷款、续贷、便利化支付等支持。如交通银行舟山分行和中国银行舟山分行为常石集团(舟山)造船有限公司试点办理“零审单、零核验”的贸易收支便利化业务,2021年以来累计办理247笔、4.09亿美元。在行业回暖背景下,2021年8月,省人大财经委、人行杭州中支分别向全国人大财经委、人民银行总行等提出调整和优化国家船舶产业政策、强化金融精准支持等工作建议。 (五)聚焦关键领域,加快核心技术攻关。出台《浙江省科技兴海引领行动方案》,对海运业绿色减排、船舶制造提质升级作了系统部署,支持大型LNG运输船、液氢运输船等高端产品及关键系统设备研发应用;印发《浙江省海洋产业重点招商方向目录和平台布局指引(1.0版)》,聚焦船舶制造、海工装备、船舶配套等领域,明确高端主流船舶(专业化新船型、适应新航道和航线船型)、特种船舶及军用辅助类船舶,明确动力设备、传动推进装置、舱室机械、通讯导航及自动化系统等船舶配套为主攻方向;设立榜单,在2022年“尖兵”“领雁”计划中,支持“超大型LNG动力船燃气系统智能装备研制及应用”“远洋渔业高效捕捞与船载加工一体化智能装备”等4个项目,投入省财政资金约1200万元。 (六)统筹监管与服务,加强安全环保指导。在生态环保相关审批方面,对于“符合区域产业布局、安全及环保等要求”“两高”以外符合产业政策的船舶工业类项目,加大重大项目环保前期工作指导服务,落实跨部门、跨区域、跨层级的协同推进机制;集成建设项目环评,同一项目涉及陆域环评、海洋环评、入海入河排污口设置等多个生态环保事项的“多评合一”。在安全生产风险管控方面,推动《造修船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要求》《造修船企业安全生产技术规范》贯彻执行,确保生产秩序有序规范;督促企业完成安全风险管控体系建设,从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各级应急管理部门深入辖区内问题较多的船舶修造企业开展安全服务,研究和落实帮扶举措,补齐短板、破除难点。 二、下一步重点推进的工作 船舶工业是我省海洋强省建设的重点领域,也是415产业集群培育的重点方向,下步将重点推动以下工作: (一)强化纾困帮扶,推动差异化信贷政策落地。一是实施海洋经济金融服务提升专项行动,指导舟山市出台金融支持海洋经济五年行动方案,支持基础实力强、经营管理完善、发展潜力大、有技术、有订单、有市场的优势修造船企业企稳做强,转型脱困。二是落实差异化信贷支持政策。支持合理融资需求,支持重点船舶企业转型升级,切实保障造船企业在保函开立、流动资金贷款、中长期贷款等方面的合理融资需求,同时,密切跟踪舟山市船舶行业形势和金融支持情况,协调并推动金融机构向其总行争取信贷支持政策和资源倾斜。 (二)稳企业强主体,助推行业健康发展。一是针对行业现状,梳理一批有前景、但暂时困难的企业名单,支持其积极“瘦身”或兼并重组,主动去杠杆,加快处置非核心资产,改善流动性状况,在提升经营管理能力的同时,不断提高综合融资能力。二是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对有母公司的,推动其继续争取母公司支持,通过母公司担保或集团整体授信解决保函开立需求。三是指导地方做好产能置换、审批立项工作,在符合产业政策前提下,支持企业船坞扩容及基础设施建设,支持中远海运重工为龙头的舟山六横船舶修造基地蟑螂山区块提升改造。 (三)加强政策引导,推进产业转型升级。一是加强规划引领,深入贯彻实施《浙江省船舶工业发展“十四五”规划》,以“智能化、绿色化、协同化、高端化、集群化”为主攻方向,谋划制订高端船舶与海工装备产业集群培育方案,确定核心区、协同区,提升行业竞争力。二是推进船舶产品结构和制造模式升级,鼓励企业开发满足国际造船新规范、新标准的船型,重点支持万箱以上集装箱船、7800车位以上汽车运输船、豪华客滚船、LNG船等高技术、高附加值船舶,鼓励开发节能、减排、低碳等环保新能源船舶。贯彻IMO国际组织造船新规范、新标准,加大工艺、工法革新。三是优化审批服务,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按照非禁即入的原则,加大技术改造扶持力度。支持舟山等地区,在符合区域产业布局前提下,加大项目引进,在项目备案、安排省重大产业项目等方面予以支持保障。 (四)完善创新体系建设,强化人才要素保障。一是强化创新平台建设,增强产学研合作,推动浙江大学海洋学院、浙江海洋大学等高校与省内重点船企在人才培养、重大设备共享等方面的合作,培育创建创新联合体、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共同体,深入实施“双尖双领”计划,支持船舶海工领域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支持高端船舶和海工装备研发。二是加强新产品、新技术的产业化推广和示范应用,确立先进企业样板,加强示范引领,组织产业对接、制造业首台(套)产品展,支持东海实验室和甬江实验室省实验室将人工智能、新材料等前沿技术装备应用于船舶工业领域,支持舟山创建国际绿色修船基地和国家船舶创新中心。三是继续将船舶高端人才纳入“万人计划”等青年拔尖人才工程, 支持船舶企业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并加大博士后人才招收力度;继续组织企业赴国内高校开展人才招聘,举办船舶产业高层次人才专场封闭式治谈会、杭州人才国际交流大会,引进与船舶工业发展相匹配的优秀海内外人才和项目,打造一支以高端人才为引领、中青年人才为主力军的船舶工业领域创新人才队伍。 再次感谢你们对我省船舶产业发展的殷切关心和大力支持。 联系人:装备处 刘红艳 电 话:0571-87055014,传 真:0571-87058111 邮 编:310007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2022年7月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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