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宁市财政深耕强村富民改革加快推进农村共同富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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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海宁市财政局深入实施强村富民改革,创新“强村+弱村”联动、“集体+村民”共富、“股份+积分”增收模式,有效增强村集体经济发展活力,夯实共同富裕基础,实现“强村”“富民”同频共振。自2018年第七轮强村计划实施以来,市镇两级财政累计拨付强村计划补助资金4.91亿元,实现所有村年经常性收入达到120万元、经营性收入达到70万元以上。 创新“强村+弱村”共富模式 提质增强造血功能 支持以“飞地抱团”为主,发展经营性物业,突破镇域、村域限制,鼓励村与村、村与国企等主体合作,统筹土地、资金等资源配置,对在区位条件较好、产业集聚度较高的区域兴建村村抱团等经营性物业项目的村,由市镇两级财政按不超过投资额50%或1250元/平方米的标准给予补助。鼓励强村一对一结对帮扶重点扶持村发展,建立“强村+弱村”全域党建联建机制,对实施农业产业等共富项目带动重点扶持村增收的,市财政按项目当年经营收入的10%给予强村结对帮扶奖励,大力推动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 打造“集体+村民”众筹模式 构建利益联结机制 鼓励村集体通过“共建筹资”模式向本村村民众筹建设共富大棚等共富项目,对于筹资年限4年以上、村民固定收益6%以上的,由市、镇(街道)财政按照村集体筹资总额的20%给予一次性补助,既解决村集体发展资金缺口,又推动村民增收。如,海宁市博儒桥村聚焦“扩中提低”,由“村集体+农户+低收入农户”共同出资建设共富大棚,发动全村农户为共富大棚筹资2千万元,投资建设现代农业大棚86亩,投资周期3年,全村投资农户每年合计可获得固定收益回报200万元。 推广“股份+积分”增收模式 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 引导有条件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规范实行“按股份分红为主、按积分激励为辅”的收益分配模式,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推广“股份分红+积分奖励”,通过积分制管理模式,引导农户积极参与乡村治理、美丽乡村建设和人居环境整治等中心工作,对于实施积分奖励的村,由市、镇(街道)财政对一般村、重点村分别按照积分兑换支出的30%、50%给予激励,每年每村最高不超过5万元。2021年,全市86个股份经济合作社实行“股份分红+积分奖励”,分红金额达3370万元,分红比例达到47.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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