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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越城区
        • 日期: 2020-02-22 12:34
        • 来源: 越城区人民政府
        • 浏览次数:

        一、总体情况

        本年度报告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结合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政府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编制而成。本年报由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19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区政府网站(http://www.sxyc.gov.cn)下载。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绍兴市越城区涂山东路88号区行政中心,联系电话:0575-88377889,邮编:312000)。

        2019年,区政府办公室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市党委、政府有关政务公开工作部署,结合新修订颁布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贯彻落实,紧扣上级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和人民群众关切,不断提升全区政务公开工作质量,持续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及时做好政策解读、热点回应、公众参与工作,较好地发挥了政务公开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回顾一年来的工作,着重抓了以下五个方面:

        (一)加强新《条例》宣传培训

        2019年8月20日上午区政府第44次常务会议上,区政府领导,政府工作部门及镇街行政首长集体学习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绍兴市委党校教授对新《条例》重点法条进行了深刻讲解。2019年9月10日至11日,区政府办公室组织区政府有关工作部门参加了新《条例》理解、适用及依申请公开业务知识和实务操作集中培训。

        (二)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一是及时公布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并开设专栏集中展示,方便群众查看;二是突出做好就业、教育、医疗、养老、征地、住房、社会保障、公共文化等民生领域的信息公开工作;三是及时公开财政预算和“三公”经费信息,并在信息公开开辟专栏快捷入口,集中公示各单位的财政预算,接受公众监督;四是完善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制度,并将建议和议案办理结果在政府门户网站政民互动公布,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三)完善政策解读

        各政府工作部门和镇街按照“谁起草、谁解读”原则,切实做到新出台的政策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及时发布。牵头部门起草规范性文件必须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期限不少于7个工作日,特别是和广大人民群众利益相关政策,如《越城区物业服务企业考核办法(试行)》和《越城区关于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的实施方案》等向社会广泛征求了意见,同时对规范性文件及时履行好“第一解读人和责任人”的职责,利用门户网站、越城发布会等方式,主动解读规范性文件,要求在发布规范性文件同时在3日内同步公布。

        (四)及时回应群众关切

        政民互动版块增加了热点反馈,对我区范围内对一些重大事项及时回应群众的关切,特别是重大应急事件由政府统一发声,如今年杭绍台高速配套沥青临时拌和站事件,通过越城发布等政务新媒体及时反馈,让群众及时了解真相,正确引导社会舆论。

        (五)加强平台建设

        各政府工作部门和镇街切实履行对政府网站的监管责任,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政府网站内容建设,做好日常监测和季度抽查,特别是政务新媒体发布及监督工作。按照新《条例》要求,及时发布新的信息公开指南,确保人民群众能及时、准确获取政府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15

        15

        15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

        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007

        -18

        1989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226

        +115

        34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

        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005

        +336

        3341

        行政强制

        98

        +20

        118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

        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

        收费

        33

        -26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万元)

        政府集中采购

        4154

        76458.59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38

        4

        0

        0

        0

        3

        14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0

        0

        0

        0

        0

        4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42

        0

        0

        0

        0

        2

        4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5

        1

        0

        0

        0

        1

        17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3

        0

        0

        0

        0

        0

        3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8

        3

        0

        0

        0

        0

        11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1

        0

        0

        0

        0

        0

        1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48

        0

        0

        0

        0

        0

        48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1

        0

        0

        0

        0

        0

        1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1

        0

        0

        0

        0

        0

        1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1

        0

        0

        0

        0

        0

        1

        2.重复申请

        15

        0

        0

        0

        0

        0

        15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3

        0

        0

        0

        0

        0

        3

        (七)总计

        138

        4

        0

        0

        0

        3

        14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4

        0

        0

        0

        0

        0

        4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2

        4

        3

        1

        10

        4

        0

        0

        0

        4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工作改进情况

        (一)2019年工作中存在问题

        1.政务公开工作依然薄弱。2019年机构改革后,越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已设立政务公开科,但工作人员还是兼职而非专职。同时,基层从事政务公开的工作人员流动性大,工作难以更高开展,影响政府信息公开常态化。

        2.政策解读、回应关切和公众参与有待进一步加强。如政策解读形式不够丰富,回应关切方式单一,公众参与不够规范等。

        3.公开的规范化还有待加强。特别是主动公开的形式信息多,实质性公开少,结果信息多,过程信息公开少,被动接受信息多,贴合群众需求信息少。

        (二)下一步工作改进

        1.提高思想认识。继续强化各部门负责人的思想认识,牢固树立“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理念深入人心。打破一些部门固有的“壁垒”,纠正思想上“被动应付”,拆除各类阻碍政务公开的“旋转门”,真正让公开成为习惯、透明成为自觉。

        2.拓宽公开渠道,增加社会广泛知晓度。继续发挥政府门户网站的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做强做优政务新媒体越城发布,及时发布涉及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所关心的热点问题,同时要做好公共图书馆、政务服务中心等场所政府信息查阅点(室),以及各乡镇便民服务窗口等场所服务工作,发挥政务热线等增加人民群众对政府信息的知晓度。

        3.提高公开质量,服务群众需求。坚持以群众需求为出发点,对群众广泛关注、涉及百姓切实利益的重点领域、重大民生事项,要全流程、全过程公开,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

        4.要加大培训力度。针对各镇、街道,各部门(单位)从事政务公开的工作人员流动快、工作间断,连续性差的问题,计划对全区镇、街道,部门(单位)兼职政务工作人员全部培训一遍,切实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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