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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吉县
        • 日期: 2020-02-22 12:14
        • 来源: 安吉县人民政府
        • 浏览次数:

        安吉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9年度)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工作。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围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9〕14号)和《2019年浙江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2019年湖州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等文件要求,切实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截至12月底,全县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6400多条,其中主动公开行政规范性文件22条,行政规范性文件公开率达到100%。同时,加强重点领域主动公开,以重点民生领域、“放管服”改革和最多跑一次改革为核心,着重加强就业、教育、医疗、养老、征地、公共文化等领域的信息公开工作,确保“五公开”落到实处,全年重点领域信息公开17800余条,约占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总数的67.4%。

        (二)依申请公开工作。畅通依申请公开渠道,进一步保障群众依法行使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全县依申请信息公开共收到124件,其中办结116件(其中包括县本级41件,部门、乡镇街道75件)。已办结案件中,涉及行政复议3件,行政诉讼2件,败诉或纠错案件为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工作。成立县政府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政府办政务公开科),具体负责政府信息的日常管理,各乡镇、各部门也相应成立了工作机构,安排专人分管具体工作。同时,建立钉钉“工作群”、开展业务“培训班”,着力打造政府信息公开专业化队伍。编制完成《安吉县主动公开目录事项标准》,按照县本级、重点部门、其他部门、乡镇街道分类,分别细化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系统化制定主动公开内容标准,规范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四)平台建设工作。强化政府门户网站主阵地定位,整合各乡镇(街道)、部门对外信息发布平台,开展门户网站集约化建设工作,科学完善网站目录,充分利用监测系统及时排查目录的更新情况和质量问题,第一时间进行通报整改。进一步加强新媒体、融媒体监管,全年整合保留微信公众号72个,微博42个,抖音和APP各2个,规范政府信息发布平台。

        (五)监督保障工作。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先后制定印发了《2019年安吉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安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管理办法》《关于做好政务信息公开网站改版升级工作的通知》《安吉县关于开展“政务公开+乡村振兴”工作实施方案》等,更新考核办法,引入第三方评估考核机制,利用评估结果督促整改提高。全年无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引起的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22

        22

        187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43

        减8

        249877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230

        增11

        25388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520

        减96

        36774

        行政强制

        108

        减2

        9359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60

        减1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2783

        1.92亿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90

        25

        0

        0

        0

        9

        12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73

        20

        0

        0

        0

        8

        10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3

        0

        0

        0

        0

        0

        3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1

        1

        0

        0

        0

        0

        2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

        2

        0

        0

        0

        1

        6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1

        0

        0

        0

        0

        1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2

        1

        0

        0

        0

        0

        3

        (七)总计

        83

        25

        0

        0

        0

        8

        11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7

        0

        0

        0

        0

        1

        8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2

        0

        1

        0

        3

        1

        0

        1

        0

        2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工作开展不平衡,专业人才欠缺。下属乡镇(街道)、部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视不足,信息更新不及时,内容发布不规范,人员流动频繁,导致队伍不稳定、人才培养乏力。是公开职责不清晰,主动服务意识差。机构改革后,仍有部分单位对目录事项内容不清,存在部门之间职责不明,致使目录更新不及时,在履职过程中被动公开、形式单调。

        (二)下一步改进措施:以问题为导向,进一步夯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政府信息公开中感受到政府服务的“速度”和“温度”。一是加强规范化建设。以《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核心,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深入推进信息公开的制度化、长效化建设;二是打造标准化体系。按照主动公开目录事项标准明确各部门职责,及时按照栏目内容要求更新信息,方便群众查阅获取,通过行政权力运行系统将各类权力(包括便民服务事项)的运行过程、结果等信息全面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无其他事项需要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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